优秀传统文化应被赋予新的传承意义

11.02.2016  13:34

  近日,在陕西韩城举办的首届黄河金三角民间社火大赛落下了帷幕。大赛历时5天,先后举办了各地社火表演、社火队伍城市巡游、社火走进韩城景区展演、传统文化发展论坛等多项活动。参加本次大赛的队伍整体水平较高,表演节目绝大多数是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来自陕西、山西、河南等省不同市、县的30支参赛队伍、2604名参赛人员,演绎了精彩绝伦的花鼓、锣鼓、高跷、寸跷、背芯子、旱船等民间社火。大赛期间,当地群众及周边城市游客参与热情空前高涨,场面盛大,为严寒冬季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亮色。很多市民感觉红红火火的“”又回来了。一些年轻人表示,以往一听是“老传统、老东西”,首先就是排斥,但通过这次大赛看到了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感觉很震撼。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快速推进,一些优秀传统文化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尤其是青年一代的视野。出现这样的困境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一方面,广大传统文化的传承者、研究者大都对自己研究的领域抱有一种敬畏、爱护之心。这种心境容易让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广大社会群体也应该具有与他们一样的想法,会使他们不愿意去换位思考受众的需求,从而制约创新文化形式、开拓发展道路的视野。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尤其是扎根广大基层地区的文化形态早先大都以群众娱乐为目的,并不带有市场性和盈利性。因此,很多文化形态即使想适应社会发展,获取更多受众关注,其内容也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此外,经费的缺乏和保护的缺位也使诸多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生存堪忧。而广大基层地区作为弘扬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的重镇,其物质条件和智力支撑相对落后,成为制约文化发展的瓶颈。

  从上述两种困境不难看出,无论是固步自封、不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进取地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还是抛弃传统文化内涵精华胡乱创新作假,毁了文化的招牌,以弘扬文化为名行破坏之举,都是偏激而片面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这引发了文艺工作者的共鸣。如果不能正确理解上述观点,缺乏科学的指导思想,不努力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就会因思想“封闭”而将传统文化“束之高阁”。这一点,应是传统文化发展建设中值得警醒的。

  同时,也应客观认识到,并非所有的文艺形态都适合以市场的形式进行经营推广。对于那些较易向市场推广的文化遗产,政府应该以鼓励、扶持的态度,因地制宜地出台一些细化的地方性政策条例,更好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工作。而对于一些市场开发能力较弱,扎根乡土的群众文化艺术,政府绝不应该只把他们当做“花瓶”,而是应该切实地加以关注和保护,并以合理形式向社会普及和推广。

  推动中国传统文化持续繁荣和发展,要建立在两方面共同努力的基础上:一方面是传统文化继承者、研究者、传播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新时代,这种使命和责任应该有全新的定义,并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更多地研究怎样让传统文化在留住“”与“”的基础上进一步“”起来。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培育良好的文化土壤和文化市场,提升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度,从而激发国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陕西韩城举办的首届黄河金三角民间社火大赛就是这样的一种尝试,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