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开展伐区调查设计服务市场化运作试点工作

19.05.2015  13:19

  为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推动林业行政职能转变,逐步将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咨询工作推向社会中介机构,预防渎职失职案件发生,龙泉市林业局选择在查田镇、小梅镇开展伐区调查设计服务市场化运作试点,试点时间从201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

  据了解,在试点范围内的林木采伐活动,采伐经营者可自行委托具有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伐区作业设计,所属乡镇林业工作站暂不承担试点范围内伐区作业设计业务。试点乡镇集体林采伐设计实行差别化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场、相关林业合作组织等)申请采伐,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伐区调查设计。林农个人申请采伐,可根据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基本要求进行简易伐区调查设计。一次择伐蓄积10立方米以下的可免于设计。采伐经济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自主决定采伐年龄和方式。试点期间伐区作业设计咨询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龙泉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