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开展工矿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7.07.2015  18:4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强化落实高温季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从7月上旬起,舟山市安监系统将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工矿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船舶修拆造、机械加工(船配件加工)、涉及可燃爆粉尘或气体、危化、矿山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对无动力船舶防抗台防汛及高温季节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危险作业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情况、外协施工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三项岗位人员持证开展情况,以及涉及可燃爆粉尘、气体作业场所的防爆设备设施和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职业病防治情况等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局各处室互相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面执法集中办案工作机制要求,联合县(区)、乡镇(街道)安监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

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一律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检查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人员死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