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全面开展工矿企业节后复工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事故高发形势
为有效遏制节后时期事故高发形势,舟山市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矿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舟安监管发)[2016]18号文件,明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内容及工作要求,通过近期初步检查,反映出企业今年安全管理工作及新特点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整改标准要求,为下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开好了头。
一是进一步明确节后复工专项检查的重点。与全市开展“执法年活动”相结合,将执法年活动要求贯穿专项检查工作之中,达到执法年活动明确的船舶修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检查重点及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工作要求;为更好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在原有船企、机械制造行业的基础上,检查重点行业扩展到非煤矿山、水产制冷、建设工程等行业领域的工矿企业;根据近年来企业存在安全问题,重点在原有检查人员执证培训、用电管理作业、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上,有针对性增加外协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情况等内容。并采取企业自查、县区抽查、市局督查的方式进行,要求各级在专项检查中加大检查力度,尤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二是集中精力重点检查主要问题。今年检查中存在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今年上岗新员工普遍较多,大型企业占一半以上,企业安全培训和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压力增大。二是重点加强对外协施工作业单位在责任制签订、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订、应急及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危险作业审批等重点事项落实上存在诸多问题;三是船企对外协施工单位统一监督管理及规范化建设、对危险品(可燃气体、氧气、油漆稀释剂)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少设施设备点检制度落实等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四是个别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尚存在对节后复工专项检查不重视、检查走过场、查处的隐患及违法行为反复等问题,对部分少远散多人员加工企业未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等重点事项落实。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专项检查将与贯彻落实“2.29”国家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相结合,全市“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相结合,按照“执法年活动”活动要求,加强对船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重点一是确保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市级、县(区)教育培训单位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甚至下海岛赴企业进行进驻帮教,解决企业开工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二是针对目前经济下行,船企应确立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基本安全投入设备设施管理、加强对外协施工作业单位及危险作管理,遏制船企事故高发态势。三是市局将加大对基层各级指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日常一线执法方面存在短板,提高行政执法效实,与近期开展节后复工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节后特殊时期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确保当前“两会”和春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