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大力气清理“空壳主体” 累计出清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8万户
今天(8月10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企业年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情况实务公示会,全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做好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对名存实亡的“空壳主体”进行集中清理。据统计,截止2017年6月底,全省累计共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8万户,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11.2万户,进一步释放了被占用的名称、经营场所资源,掌握了更真实的企业数据,为服务供给侧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也进一步净化了浙江的市场环境。
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是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的市场监管重点任务。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吊销、注销工作是深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中的一项长期性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今年省工商局明确提出将2014、2015两年未年报且成立年限两年以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今年市场主体清理、吊销、注销工作的首要目标。全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动结合年报同步推进清理工作,对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的市场主体列为清理重点,深化日常动态监管,对证据确凿的依法启动吊销程序。
据统计,截止2017年6月底,全省累计共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8万户,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11.2万户,进一步释放了被占用的名称、经营场所资源,掌握了更真实的企业数据,为服务供给侧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也进一步净化了我省的市场环境。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在“强化监管”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下大力气清理“空壳主体”,坚决打破现有市场主体中拖累转型升级的“坛坛罐罐”。着力创新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牢牢扭住信用监管这个“牛鼻子”,积极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