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五举措”抓好非煤矿山企业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09.03.2016  15:56

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全市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兰溪市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确保全市矿山企业安全形势平稳发展,具体有下面五个举措。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要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企业负责人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巡查,落实责任。

二是有效推进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企业必须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应急、防火、防盗、防冻等工作,对在用设备要进行认真的检修保养。利用放假停产期间,根据自身实际,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投入计划和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方案,特别是专家会诊意见的落实。根据专家会诊意见,要求各矿山仔细研究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在复产前对各生产设备和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露天矿山企业复工要提出申请,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企业抓好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等,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督查企业把安全培训教育与实际操作相联系,要求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培训。

             五是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节后复产验收程序,制定复产验收标准,执法人员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的工作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企业必须做到万无一失了,方可复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