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01.2017  15:05

  发改办财金[2016]2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市场机构:
  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业务行为,提高承销服务质量,加强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我委组织并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和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全文见附件:发改办财金[2016]2834号

      发改办财金[2016]2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