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培养教育、奖励惩戒 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将是重要依据
11.11.2014 09:35
本文来源: 杭州网
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正式实施。为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昨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来杭举办专题讲座。
邬燕云结合基层案例经验,重点围绕制订新安全生产法背景,新旧安全生产法异同,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理念、方针、目的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法律责任,政府安全管理与监督监察职责”等方面作了解读,为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理清了思路,提出了建议。
为加强安全生产,杭州日前在网上公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听取市民意见。
《意见稿》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把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列入单位评先评优等各类荣誉评审条件。
同时,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结合正在建设完善的信用平台,杭州将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记录,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
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企业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企业在信誉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汪江军 编辑:郑海云本文来源: 杭州网
11.11.2014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