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启动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12.08.2015  11:23
        日前,海盐县制定出台了《海盐县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该办法规定,新提任的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均要参加考试。考试实行题库制,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考试成绩存入参考人员的个人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