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钉钉子精神加强环保监督
“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把执法检查和完善法律结合,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
蒲长城说,大气十条出台以来,特别是新的环保法修订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以来,加强环保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一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环资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来强化监督。二是坚持把执法检查和完善法律结合起来。三是重点监督责任如何落实,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蒲长城说,在开展以钉钉子精神加强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抓反馈和落实。从2013年到2015年,全国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连续3年开展监督。
蒲长城表示,全国人大坚持执法检查和完善法律制度相结合,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正好是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改过程中,在两部法律的修改中有针对性的把一些共性的突出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完善,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保护法已经实施一年多了,包括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两部法律在问责、追责等方面还是比较充分和完善的,对我们开展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好家园起到了比较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蒲长城指出,法律规定很完善,社会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包括对美好环境的追求这么高,各个地方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从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各方面制定的政策和措施,都非常重要,也非常有针对性,但要取得很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下一步,全国人大结合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对个别地方政府不作为的问题,要严肃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