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以考评规范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行为

15.06.2015  12:12

      目前,浙江省质监系统已有评审专家近2600人,涉及工业产品、检验机构、计量、特种设备等多类行政许可事项。评审专家一直以来都是由各审批业务部门各自分头管理,存在管理分散,各自为政弊端,评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企业意见较大。为确保审批改革成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该局对评审专家队伍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出台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行政许可中技术评审环节的专家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统一公开招聘。专家的选聘实行公开招聘原则,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可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申请入库专家由审查评价中心实行统一审核、统一登记、分级分类。针对专家信息不一问题,重新梳理了专家信息要素并绘制完成了新的统一的《浙江省质监行政许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除基本信息外,着重对专家的专业信息、回避及关联单位信息、违纪违法信息、考核评价信息等进行了明确和要求,并为每位专家开通了账号和空间站。在开展评审业务时,参加评审活动的评审专家将通过质监审查评价管理系统根据择优、均衡、限定、禁止的原则,按照次数/频率及信用记录等参数自动生成排序方式产生。
      统一规范管理。该局设立了审查评价中心,专门负责对专家工作绩效和廉洁履职情况实施考核。把工业产品、检验机构、计量、特种设备等四大类行政许可中涉及到专家管理服务和评审行为的均纳入到统一的规制范围内。由该局人事处牵头设立了统一的技术评审专家库,各行政许可业务处室为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纪委为监督部门,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为使用部门,审查评价中心为日常管理部门。专门召开了评审专家廉政警示教育千人大会,解读宣贯《管理办法》,并请检察院和纪委相关领导结合案例给技术专家上廉政教育课。
      实施综合考评。《管理办法》明确评审专家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日常考核中,除了依据完成审查任务情况、现场审查实施情况、材料审查上报情况等对专家进行考核外,还将依据被评审单位的反馈意见,包括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接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日常考核和教育培训情况考核一起构成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实际,按比例确定专家分属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查处或连续两年年度评价确定为“不合格”的专家,将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并按规定程序清退出库。与此同时,该局还出台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行政许可评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专家评审费用支付标准、方式、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
      权责严格一致。当前,该局正在就制定科学严密的评审专家考核细则向各方征求意见,目标就是进一步落实廉政责任传导机制,将廉政警示教育覆盖整个专家队伍,推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升评审专家增强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为质监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