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建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29.12.2015  19:48
  一是加大城镇保障房建设力度。着力推进城乡住房保障模式创新,努力实现实物保障向实物和货币保障并重转变,全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全市已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15032套、基本建成9182套、竣工7355套、交付入住10849套、新增低收入租赁补贴家庭389户,完成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6475套,超额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组织编制了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结合城区旧城、城中村改造工作,以加固、原拆原造等方式,推进城区危房解危工作。今年全市改造城镇危旧住宅9幢,面积15317平方米,受益居民211户,其中改造D级危房3幢,面积4722平方米,受益居民41户;改造完成渔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310户,改造后的住房均达到安全、实用、卫生、经济要求。
  三是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融资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投融资体系,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动金融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3.7亿元。目前正在申请或拟申请国开行贷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22个,涉及资金约127亿元。严格按照规定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净收益的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