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以“七开展”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09.06.2015  12:41

  为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精神,按照浙安委[2015]17号的要求,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结合建设系统实际,深入推进“七开展”,全面启动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全系统环境布置工作。
  在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主要建筑物、建筑工地及在建重点工程、生产经营场所(厂区)、燃气企业(管道公司、气化站、储配站、供应站)及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竖幅、招贴画及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
  二、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在开展消防逃生知识、建筑施工安全、防洪防汛知识、燃气安全使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宣传的同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建设安全生产“文化墙”,在建筑工地、生产经营场所(厂区)选择建筑物的墙体,将具有丰富内涵的安全生产警句、格言进行形象化、艺术化设计后,涂涮在墙体上,展示安全生产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让群众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同时,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以此完善企业应急能力,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组织开展该局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检查活动。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开展检查行动,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检查活动。
  五、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整治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整治行动,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切实规范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人员防范火灾能力。
  六、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此外,要求企业组织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内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七、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与该市安委会同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本局各单位将重点宣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理念,突出活动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做到方法灵活,内容丰富,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