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0周岁不能做代言人 明星宝宝们要告别广告了
《爸爸去哪儿》等亲子综艺节目走红后,“明星宝宝”成为了“吸金”法宝。不少影视体育明星的孩子在幼儿阶段,就被父母带着频频接拍广告,赚取滚滚金元。不过日前人大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明确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有网友评论:新修订的广告法,是要断了明星的生财之路啊。
广告法修订案二审稿规定 10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代言广告
在日前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根据《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相关条例,“广告代言人”是指除广告主以外,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审稿的规定,如果违法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可能面临撤销广告批准、没收广告费用及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二审稿还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广告活动作出相应规范,如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网络游戏、酒类广告等;针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以及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等。
“星二代”拍广告屡见不鲜 广告薪酬达到数百万元
这几年,明星幼年子女的形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各种广告之中。
田亮和叶一茜之女田雨橙(cindy),在结束《爸爸去哪儿》之后,就拍摄了某品牌学习机的广告,成为同一节目5个小伙伴中,第一个接下广告的孩子。有消息称,cindy的广告费已经超过了老爸田亮。
昨天,记者打开某学习机生厂商官网看到,网页上仍然在显著的位置放上了田亮和田雨橙形象的照片和广告视频。
张亮的儿子张悦轩,不仅是某童装品牌代言人,还曾拍摄过《达人志》、《GQ》等杂志,他已经成为了童模圈的“时尚小潮人”。同样的,某童装品牌的官网上,也推出张亮和张悦轩的“亲子专辑”。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汪琦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