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建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11.03.2015  11:56

  3月10日上午,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了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充分展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王金财代表:人大有四权,四权要有清单。目前,立法、监督、任免都有相应清单,急需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力清单”,做到四个清:边界清,排出“座位表”;职责清,列出“责任书”;流程清,画出“路线图”;效果清,交出“明白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进行研究,指导地方人大行使好这项权力。

      鲁俊代表:在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中,要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地方特色。重视解决立法基础条件不足、立法专业人才缺乏、立法技术水平欠缺等问题。建议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指导,及时组织培训,帮助提高立法能力素质。

      宋伟代表:人大要强化对立法工作的主导,立法要突出特色、符合发展要求。建议继续保留原先较大的市的立法权限。

      陈笑华代表:在建立立法机制和程序、保证立法质量、提高立法能力等方面,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促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要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国家立法,建议加强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指导和支持,总结成功经验,加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民间金融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民间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民间金融秩序稳定。

      黄锦朝代表:加强新常态下人大自身建设,要以适应任务需求为导向,修改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合理配备人员、设置办事机构等。以提升整体功能为导向,优化有关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职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导向,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车晓端代表:加强对群众关注和民生问题的立法,适时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监督。加快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载体对代表开展法制知识培训,提高代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郑杰代表:人大立法工作要为促进信息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立法支撑和制度保障。建议健全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加快制定社会信用相关法律。

      赵丰代表:要依法监督保护丝路源头文化遗产工作,积极开展丝路对外交往,与沿线国家共同设立“国际丝绸之路日”,充分开展国际合作。

      徐爱华代表: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强化人大及人大代表信访监督功能,进一步发挥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葛明华代表:要加快医疗卫生体系立法,尽快出台卫生法,理清医改路径,明确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法律责任。制定执业药师法,完善药品使用监管机制,既保障执业药师对药品合理应用的监督权,又明确药师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减轻或消除药品滥用问题。优化医疗资源“双下沉”和多点执业政策,并以立法保障。
(来源: 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