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建言完善社会保障迎接"两孩"时代
浙江在线4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编辑/胡芸) 今年1月1日,全国统一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两孩的话题热度居高不下。
全面两孩的放开将带来哪些影响?如何为妇女再生育营造良好的环境?今天上午,省政协举行第二十一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与完善社会保障”协商建言。20位省政协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现场坦诚交流了各自的见解。
两孩政策下 产科儿科医师显不足
委员建议加快医护人才培养
1月14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标志着浙江省全面两孩政策落地。
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工会副主席王勤认为,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不少做法、举措走在全国前列。但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不少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都提到了全面两孩将给医疗卫生事业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
省政协委员、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徐侃列举了一组数据,市三医院一共有医护人员1300名,其中女职工900多名,占74%。女职工中,未婚的占28%,已生育明确有两孩意向的占10%。
“全面两孩政策下,不在岗的医护人员将达4-5%,建议加快人才培养。”徐侃说。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温州市委会主委连庆泉也提出了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的建议。
同时,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还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议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
建立生育成本合理分摊机制
维护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
生育孩子难免牵扯到女性的时间和精力,“想生而不敢生”或许是许多符合条件女性的矛盾。
作为女性委员,王勤很能理解这种困境。“要在保障女职工权益和企业发展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点。”王勤说,妇女是生育的主体,全面两孩政策下,应建立更加灵活的就业方式,从制度层面保障女职工能选择弹性就业和阶段性就业的就业方式。
界别群众代表、浙江大学人口所所长周丽萍表达了相似的看法,“全面两孩政策后,家庭分工将发生变化,全职妈妈会越来越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将受到影响。同时两孩政策将延长生育时间,使妇女在劳动力市场处于不利地位。”
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建议,建立生育成本合理分摊机制,维护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提高家政行业服务质量水平,推进母婴护理和幼儿托管市场的规范和监管。
同时,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认为,还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准确研判生育水平变动态势,做好科学规划;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婚前健康检查和孕产期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人口出生质量。
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回应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