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落实《嘉善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核备登记工作

11.02.2015  10:15

      为贯彻落实《嘉善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善公管委【2014】17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库,确保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县公管委开展了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登记工作。

        一、强化资格资料的审查核对。明确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提交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专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同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核对登记资料,确保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目前,共登记12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其中11家在嘉善县均有办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共登记82人次,其中64人均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有专职人员均具备招标相关注册执业证书,保障了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代理行为的规范化。

      二、落实证书制作及发证登记。对登记核备的专职人员制作并发放专职人员证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证,做到专人专证。辅助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证,证书按编号分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评标过程中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服务。目前已累计发放专职人员证书82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证60张,确保了进场交易考核要素的落实。

        三、规范代理机构开评标行为。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持证进场。实行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必须主持本人负责项目的开标活动并组织评标活动。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招标代理活动中所要承担的12项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行为。(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