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鲜花代替烛火,以文明祭扫换来平安金华

02.04.2018  20:27

        清明,是一个我们汉民族祭奠先人的民间传统节日也是一年中最适合外出旅游的一段时光。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将至,祭奠先祖、追思故人、踏青游玩等传统习俗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许多森林消防安全隐患。

          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清明期间林区稳定,金华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金华市林业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并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消防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管护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森林消防责任精准落实到每个村、组、户、护林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路口和坟区,确保各就各位,各负其责。

          二是严格火源管理,防范火灾发生。 各地要加派巡逻管护力量,增设临时检查站点,守好林缘、路口,收缴进山火源,并针对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制定专门方案,落实监管人员,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降低火灾损失。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机构要抓紧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方案落实、人员落实、物资落实,提高扑火救灾的主动性、有序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立即启动预案,领导及时到位,科学部署兵力,保持通信畅通,有序组织灭火。在初发火时,必须实施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首位,确保人员安全。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公益广告,宣传森林消防扑火常识,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跟踪制度落实。 各地要对森林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金华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地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列入森林金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是加强值班值勤,及时报送火情。 各地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归口上报”制度,提高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质量。金华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通报各地值班执勤情况。(金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