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到头没赚到钱,他拿着撬棍对付ATM机

15.07.2016  16:04

  云南人张某来海盐十多年了,从最初的小泥工干到现在的包工头,一路走来,凭借肯吃苦的性子也算立住了脚跟。前几年,张某买了房,又添了车,把一大家子都接了过来,日子过得还挺滋润。

  但近两年,张某觉得工程越来越难做了。2016年春节前,他接的好几个工程的发包人都没有结清尾款,一来二去的,他的资金链很吃紧。底下的工人们催着他发工钱好过年,张某焦头烂额。

  2016年1月2日早上,张某又因为钱的事情跟老婆吵了一架,心情很是低落。那天上午,他把手头仅有的一点钱打给了手下的几个工友,“辛苦干了一年什么没赚到不说,还要填补这么多亏损。”看着卡里仅剩的几十块钱,张某越想越郁闷。

  “不如干脆把ATM机撬了,里面肯定有很多钱!”想钱想疯了的张某萌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为了不被人发现,次日凌晨2点多,张某悄悄起床,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头盔、手套、撬棍等工具,来到白天踩过点的ATM机前。

  张某先是破坏了ATM机的监控,然后开始用撬棍撬ATM机,但ATM机结构复杂,防盗设施非常严密,张某撬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找到钱。气急败坏的他又砸起了防盗门,一通发泄后灰溜溜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银行工作人员发现ATM机被破坏,马上报了警。公安机关在仔细勘查了现场后,将张某捉拿归案。

  经价格鉴定,张某砸坏的ATM机价值7万余元,被砸时ATM机内放有现金9万余元。

  “我是因为取钱取不出,一时冲动才砸了ATM机。”到案后,张某为了能减轻罪责,撒了个谎。

  法院认为,张某预先准备工具,并采用口罩遮面、遮盖车牌等方式掩饰身份,足以证明其盗窃犯罪动机,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