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从严治党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魂。全面从严治党,既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应有之义,也是重要保障。
“十二五”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促进了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以问题为导向,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11月18日,淮安市市委常委走进该市好干部教育馆,集体学习99位好干部的事迹,现场体悟“好干部”之道。周恩来、杨善洲、焦裕禄、谷文昌、赵亚夫……99名不同时期的好干部,已经深深震撼了108批、3700多人次的省内外党员干部,激励他们转变作风,当好群众贴心人。
2013年6月以来,围绕转变作风,江苏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开展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整风”战役。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省委书记、省长,到县处级领导干部;从下基层“三解三促”摸实情、办实事,到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乱收费乱罚款等“老大难”;从“洗洗澡、正衣冠、照镜子、治治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到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研讨交流、找准“不严不实”即行即改……“转作风”不仅持之以恒不断电,而且持续深入进行。
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已经进入第三专题学习研讨阶段。从一开始,省委就抓实“关键少数”,制定下发一把手职责任务清单,明确6项工作职责、20项主要任务,推动一把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组织推进作用,上级为下级做表率、班长给成员作表率,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以问题导向统领学习过程,在学习研讨中找准问题、在学习研讨中认清问题危害、在学习研讨中拿出解决问题措施。”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说。
“立行立改”、“马上就办”成为关键词。在专题调研和问题排查中,一些基层群众反映,民政资金存在挪用挤占、优亲厚友等问题。省民政厅专门成立了审计处,并建立专项巡察制度,定期对全省民政系统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和巡察,确保惠民资金真正用之于民。
7月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一次性推出《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以及《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等5个文件,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配备了严密的制度保障,也为查改、整治有关问题提供了遵循。
从严成常态,选好管好新江苏建设骨干
面对新常态下“为官不为”等新现象,以及过去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所带来的问题,全省上下从实践探索到制度规范全方位出击,以从严治吏为关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因6个村2万多户村民自来水异味迟迟得不到解决,近日,盱眙县开出处分“大单”,县水务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等10人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此前,该县已有282名党员干部因“混日子”“撂挑子”“做样子”受到问责,其中20余人受到党政纪处理。
为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推出“四项审查”制度,即干部职数“凡提必审”、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全省共有1389个职数因不符合规定而被纠正,53名干部因瞒报“家产家事”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35人因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被取消或暂缓任用,82人因过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关被取消提拔。
今年4月省委出台的《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设置了20条新规,重点强调了大规模调整干部等风险节点要重点管、关键岗位等重点干部要突出管、干部“八小时”内外要全面管等硬要求,从而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的“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要求落到了实处。
制度层面的配套规范,使得“严管”从一时变为常态。镇江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镇江市先后有2名市管县处级干部、4名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因瞒报或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被取消资格;有10名拟提拔对象在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后,涉嫌“带病”被取消资格。“这在以前是很少见的。严格的制度规范和良好的执行环境,也让我们组织部门能破除关系网、不怕得罪人,拿下‘带病’人选。”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做好干部工作,匡正用人风气,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组织部门将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和科学的方法程序,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才表现,真正把优秀干部选配到适合的岗位。同时更加重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把“三严三实”要求融入干部成长全过程,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走歪路、不走邪路。
明确“两个责任”,将纪律挺在前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水务站站长周建民,连续数个春节收受某工程承包商赠送的购物卡共计1.5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全额退缴违纪所得。这是今年11月12日,江苏通报的5个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之一。中央要求持续深入抓作风以来,江苏类似通报越来越频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江苏不折不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最核心的就是落实主体责任。去年,江苏出台了被称为“8569清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详细开列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细账”,明确了各地党委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肩上职责。
“责任清单,‘清’最重要。责任清,任务明。”作为镇江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镇江市委书记夏锦文对他的责任清清楚楚,“这还只是‘原则要求’,镇江将其‘刚性量化’,用项目化责任清单来分解项目和管理过程,实现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
既要扭住“牛鼻子”,还要扬起问责的“牛鞭子”。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高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勇认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件。《办法》的出台就是向基层党委(党组)特别是有些一把手主体责任履职缺位,只挂帅不出征,知责、履责、追责不到位,致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等现象‘宣战’。”
在党委扛起主体责任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更是集中注意力把监督责任扛在肩。
巡视利剑越来越锋利,监督更加全面。去年以来的五轮巡视,共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突出问题1351个、干部问题线索6172条,根据移交线索,26名厅级干部和153名处级干部被查处,2300多名干部被函询谈话,310名干部受到组织处理。
近年来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江苏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省纪委党风政风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已查处在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问题3000余件,占案件总数近六成。
纪律“红线”在前,法律“底线”在后。仅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7725件,其中地厅级23件、县处级187件,党纪政纪处分560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29人。(郁芬陈月飞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