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今起不能“任性”扔啦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本月起施行

01.12.2015  09:03

扔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罚200元

今天开始,怎么扔垃圾也有“”来管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起正式实施,号称“最严措施”的条例明确:没有按规定将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不按要求垃圾分类

将受处罚

近几年,关于“垃圾围城”的报道越来越多,目前,杭州日均清运处置垃圾9993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45%。要减量,当然得从源头开始。

条例的初衷,是使单位和个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义务。

条例提出,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个体回收人员,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餐厨废弃物应当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等。否则,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对于像牛奶罐、可乐瓶、旧报纸这样的东西,如果没有扔对地方,有可能被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住酒店

没免费的一次性用品了

居民、单位装修房屋的垃圾也不能乱入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将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至于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禁止将已经分类的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否则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还有一些新加入“减量大军”的新成员,比如住宿、餐饮行业。条例规定: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发展和改革、商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等部门还要对这些场所定期检查,督促住宿、旅游、餐饮营业者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丛杨 曹浩骏 文 蔡郦 制图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