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浙江省首个“见义勇为宣传日”
22.11.2016 08:05
本文来源: 杭州网
记者从浙江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今年开始,将每年11月22日设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
据介绍,浙江是全国第一个建立省政府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制度的省份。2011年以来,省政府已分6批为吴菊萍等92人记(追记)一等功并授予(追授)荣誉称号,发放表彰奖励金806万元。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抚恤,浙江除了按规定情形申报、认定烈士和因公牺牲享受法定待遇外,对遗属分别增发一次性抚恤金30万元和20万元。
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华乃强表示,设立“见义勇为宣传日”,是为了更好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英雄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让见义勇为工作成为推动“两富”“两美”和“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力量。
作者:通讯员 陈谊 记者 孙蓓蓓 编辑:郑海云本文来源: 杭州网
22.11.2016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