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三项措施加强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23.11.2015  15:23

入冬以来,宗教活动日趋频繁,宗教场所消防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控技能,确保消防安全,仙居县民宗局三项措施加强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传达浙江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民宗局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位。充分发动、广泛宣传,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消防意识。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重新学习《关于印发<仙居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仙民宗【2015】12号)文件,逐条对照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特别对场所电线、香烛存放点、宿舍烤火、伙房用火、消防器材、柴火堆放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排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安全。县民宗局会同县消安委、各乡镇(街道)开展随机抽查活动,对各场所存在的消防问题一一登记在册,发放消防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绝不留尾巴和死角,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规范宗教活动审批手续,突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申请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要求提交消防临时管理方案,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消防配套设施不完备、消防隐患未整改的场所实行暂缓审批宗教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宗教活动的场所,采用责令停止活动、约谈场所负责人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