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投资1亿元建设数字档案馆
2009年,江西出台了《江西省县级档案馆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县级综合档案馆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档案馆危旧房库房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省财政厅和省档案局于2014年对《江西省县级档案馆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对县级档案馆建设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省数字档案馆省级云计算中心建设,省级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化和计算机网络设施建设。
从今年开始,省财政将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省级和县级数字档案馆建设,分5年实施,总投资1亿元。
特约记者 强 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6月29日 总第2779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