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社局健全“四大”机制预防工伤事故
28.10.2015 13:5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落实浮动费率机制,积极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该单位统计时段内基金收支比例、工伤发生率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因素,在向上或向下三档范围内浮动工伤费率。2014年,共有485家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其中234家企业上调,251家企业下调。 二是深化预警通告机制,有效加强日常监管作用。建立健全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加强工伤预防小组不定期巡查,对年度内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防范措施不到位,且工伤事故发生率达到3%、5%、8%以上的企业,分别发出黄、橙、红三色预警通知书,并及时向安监、卫生、发经委等部门通报,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启动安全生产隐患处理流程。 三是建立联防联查机制,充分体现整体合力作用。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通报、总结、分析我县工伤预防工作情况;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情况互通平台建设;建立企业工作联系制度,指导和帮助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应急预案及工伤事故处理。2014年,共与20家规模较大企业建立服务联系,指导和帮助41家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应急预案。 四是健全考核奖励机制,逐步增强企业主动作用。2008年开始,将工伤预防工作列为工伤预防职能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凡当年工伤事故发生率在5%以上或者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用人单位,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2014年,对15家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工作扎实且年度内没有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授予先进奖牌并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10.201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