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改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该选编汇集20家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法院将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示范参照的样本。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打造的一项“样板间”工程,旨在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改革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并以案例形式予以推广,为各地改革实践提供参考。2017年7月5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印发,各地法院积极学习借鉴,反响良好,为司法改革案例工作的持续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部署,囊括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法院在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此次入选案例选编的法院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此次入选的案例涵盖领域广泛、主题鲜明、亮点突出,既包括如何盘活用足人力资源,改革创新审判团队,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等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做法;也包括如何完善司法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积极争取地方支持,妥善推进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配套改革的内容;还包括如何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经验。案例典型性强、可复制程度高,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