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偷菜论“棵”,他偷菜论“吨”

01.06.2016  09:07

  看样子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却怎么也想不到他卖的菜竟然都是坐享其成偷来的!近日,偷菜为生的范某因犯盗窃罪被永康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年近四十的范某是安徽人,来永康多年,看起来老实本分地在菜场摆摊卖菜,但实际上,范某一点也不老实,有过多次盗窃前科的他始终没有悔改。最近一次获刑是2012年,他因盗窃罪被永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然而2015年出狱后不久,没有谋生门路的他瞄上了菜地,没事就在各乡镇逛东逛西,看到哪里的菜成熟了,晚上就去偷。

  在永康市唐先镇,范某接连偷了好几个菜地,茄子、黄瓜、卷心菜……一次能偷几十斤,到手后他就拿到菜场去卖。后来,范某看着满菜地的菜自己偷不过来,就找来帮手李某,付给他一天150元的“工资”。范某告诉李某,那是他自己的菜地,但李某跟着他干了两次,每次都趁天黑偷偷摸摸的,李某觉得不对劲,干了两天就不干了。

  范某继续找人。2015年12月,范某找来了王某,还是付他每天150元的酬劳。那段时间,范某发现永康市象珠镇几个村庄里的大白菜和青蒜不错,于是接连去偷了好几周,共偷盗了近两吨重的蔬菜,价值3000余元。

  偷菜途中,范某还稍带着偷过停在路边的一台约3吨重的旧机器,甚至还叫来了铲车。对路过围观的路人,范某也丝毫不露怯,称“这是自己家的”。幸亏机器主人及时出现,大吼“你要把我的机器运哪儿去”才免于被盗。

  范某屡屡盗窃蔬菜,但朴实的菜农们之前并没有报警,而是觉得只是被偷了几百元钱的菜,损失不大,作罢了事。直到最后范某带着王某在象珠镇一个菜地接连偷了价值3000多元的菜,菜农实在太心痛,才报了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很快锁定了范某和王某,并将两人刑事拘留。最终,范某获刑,王某也被行政拘留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