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全体会议部署2021年全年工作
本网讯 1月30日下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部署2021年监察司法主要工作安排。会议由主任委员朱恒毅主持,委员会8位组成人员全部按时到位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袁家军书记在大会闭幕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通报了2021年监察司法工作主要安排。一是内容多。立法方面,有3个立法项目:其中2个初次审议项目,即《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1个预备项目,即《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监督方面,有4个上常委会审议项目,即3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5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八五”普法的决议;9月份听取和审议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首次开展的创新亮点多。听取审议法治政府报告的同时,还将审议常委会任命的所有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首次开展这项工作;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也是试点工作结束后常委会首次听取省监察委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工作情况报告的同时,还要对省公、检、法、司四家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询问,这在本届常委会也是首次进行。三是重大会议多。将首次由浙江承办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座谈会暨培训班;首次在浙江召开长三角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协作会议;同时还将举办全省各市县区人大参加的监察司法工作培训班和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座谈会等。
与会的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表示, 2021年的工作任务重,内容实,议题重要,有些在法治浙江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次全体会议的召开非常及时,非常有效,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好了坚实基础。作为兼职的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和专长,积极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委员会各项职责任务。
朱恒毅最后强调,要以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召开为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袁家军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五个优势”“六个表率”“七个着力”、特别是本次人代会上提出的更好发挥“五个作用”要求,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积极作用。委员会全体同志要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同心协力,凝心聚力,推动监察司法工作更上一层楼。一要把握好政治与法治的关系。监察司法委联系的单位,都是“刀把子”单位,政治性、专业性强,必须严格落实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政治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政治导向、政治逻辑、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把握好学习与运用的关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南针、定盘星,运用到具体的法治实践中去,用实际工作体现学习的效果。三要把握好局部与全部的关系。监察司法工作是人大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是巨系统中的子系统,要密切与对口单位的横向联系、与市县人大的纵向协调,从大局上谋划好监察司法工作。四要把握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历届监察司法工作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新形势下要顺应形势变化,更新知识储备,创新提升工作成果,推动监察司法工作更专、更精,走深、走实。五要把握好集体与个体的关系。建设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发挥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专业人才资源优势,主动履职发声,打造协同高效的团队意识、团队活力、团队斗志、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