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次主任会议

19.03.2020  15:45

  本网讯 3月1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和秘书长李火林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提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3月25日(星期三)上午至3月26日(星期四)下午在杭州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三、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草案)》;四、审议《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五、审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六、审议《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七、审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八、审议《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九、审议《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十、审议《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的决定》;十一、审议《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十二、审议《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十三、审议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拟提交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决定草案,同意将有关人事事项和决定草案按程序提交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听取、审议省政府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关于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省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的工作方案,2020年省人大学习培训计划等事项。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秘办会议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