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确定

01.03.2018  11:33

  本网讯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今年立法计划。今年立法计划共分四类32件项目,分别是继续审议项目3件,初次审议项目9件,预备项目5件和调研项目15件。其中:

  继续审议项目3件,分别是: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

  初次审议项目9件,分别是: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条例、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

  预备项目5件,分别是: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修订)、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

  另外,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等15个项目被列为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