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仪式
本网讯 9月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颁发聘书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火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梁黎明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将建立健全专家参与立法机制作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搭建多形式的专家参与立法平台,健全多环节的专家参与立法渠道,完善制度化的专家参与立法机制,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专家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保障地方立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梁黎明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高质量立法问题十分重视,就加强专家参与立法、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深入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专家参与立法体制机制,提出了“搭建一个平台,建设两大机制”的工作思路,实现了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专家参与立法,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梁黎明要求,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是从大量专家学者中挑选出来的法学和实务领域精英,肩负着为我省地方立法出谋划策的重大任务,必须加强学习、提升咨政能力,认真履职、积极献计献策,立足实际、面向社会、知行合一,以中立的立场,专业的素养,客观公正地衡量评判立法涉及的各种利益,更为精准地把握立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提高立法的合理性、科学性,使立法更加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公众期盼诉求,更具合理性、科学性。省人大专(工)委要建立健全合作互动的长效机制,在立法工作中多听取专家意见,并做好沟通联系和服务保障工作,合力把这一制度落实好、实施好,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