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洒泪相送 浙江江山救人牺牲协警
8日,朱津津烈士骨灰安葬仪式在浙江省江山市烈士陵园举行。仪式上,朱津津的亲人、同事和社会各界人士及当地众多市民群众挥泪送别这位救人英雄。
9时,灵车缓缓驶入江山烈士陵园,低沉的哀乐声在现场回荡。灵车抵达的这一刻,人群一片激动,许多人失声痛哭。人们纷纷踮着脚,伸出手,似乎这样就可以离英雄更近一点,看得更清楚一点。
朱津津的遗像掩映在鲜花丛中,现场一个个花圈、一副副挽联、一束束鲜花、一条条横幅寄托着人们的哀思。
“非常非常难过,看到这么多人自发地赶来送津津最后一程,我们觉得自己的责任更重了。”朱津津生前同事杨思远说,“他为人忠厚可靠,做事认真负责,训练也很刻苦,成绩非常优秀。也许有一天我也会面临生死,但是会义无反顾。”
9点30分,朱津津烈士骨灰安放仪式正式开始。全体人员面向烈士,沉痛默哀。随后,江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雪飞介绍烈士生平事迹,江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汪黎云宣读烈士批文。
回忆起朱津津在单位时的点点滴滴,音容笑貌仿佛还在眼前,同事们默然垂首……
“朱津津虽然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热爱人民、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将永留人间,像巍巍江郎一样始终屹立在我们心中。”江山市副市长郑贤文表示,江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全体党员和社会各界,要继续向朱津津同志学习,推动江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全力照顾好朱津津烈士家人,以此告慰烈士英灵。
据悉,朱津津生前是江山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二中队辅警,2017年8月12日在江山市区江滨游览桥附近施救跳江轻生女子时不幸牺牲。牺牲后,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朱津津为烈士并颁发烈士证明书。中共浙江省委追认朱津津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浙江省人民政府给朱津津追记一等功,并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衢州市人民政府追授朱津津“衢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追记二等功。衢州市公安局追授朱津津一级治安荣誉奖章。江山市人民政府给予朱津津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完)(见习记者 周禹龙 通讯员 姜伟锋 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