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17.10.2017  14: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场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近日,磐安县民宗局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培训会。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马化新主持会议。

会上,民宗科科长卢岩金逐章逐条详细解读了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对新修订部份作了重点解读。

新修订《条例》在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界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等方面有了具体规定,对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对于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深远意义。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马化新要求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的正确方向,保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同行;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与会各宗教场所负责人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既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宗教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县民宗局将继续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和内涵传达到全县宗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