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法制办严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05.01.2015  20:50
近日,金华市法制办在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共有813名执法人员参与考试。在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下,顺利有序开展了本次考试。从总体上来看,本次考试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考场布置周到,考试纪律严明,监考人员安排到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 对于综合法考试,领导相当重视,市法制办副主任黄继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考试工作的安排,并就考场的安排、考试人员的配备进行协商。要求我办尽早开展综合法考试的筹备工作。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增强法律知识储备。我办对参考人员组织了综合法律知识讲座。因此,我办先后于10月23日、11月5日下发《关于组织2014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金政法〔2014〕17号)和《关于组织2014年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综合法培训的通知》(金政法〔2014〕19号)文件,要求参加综合法考试的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并规定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我办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汤贤孙为考生进行总体、系统地辅导,获得了广大考生的一致好评。 二、精心布置考场 为了考试能够顺利进行,我办提前一个月就地察看了考场,选择了电脑较新,网速较快的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本次考试的考场。在考试的前几日,我办工作人员到金职院布置考场。我们在金职院的门口,校内放置了醒目的指引牌,方便考场找到自己的考试位置。我办监督处负责人多次到金职院内考察考场安排,查找不足之处,及时纠正。考试当日,考生按照指引牌到规定的候考处,然后在考试前20分钟由引导员统一带队到自己的考场座位。从考生进入金职院大门到最后落座开始考试,整个过程有序进行,金职院在考场上给予的妥善安排让我们考生能够更好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考试上,不被傍物所牵绊。 三、严格考试纪律 本次综合法考试考试纪律严明,考场秩序井然,考生考试守纪。省法制办派出6名工作人员赴金华参与综合法考试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由省法制办、金职院和我办三部分人员组成,监考人员按照职责不同分为场内监考组、外围巡视组和抽查组。在监考人员的认真负责的监督下,考试有序地进行。为了不影响他人考试,本次考试要求禁止考试人员吸烟,这不仅利于他人能顺利考试,更是对自己负责。在考前各考场负责人都宣读了考场纪律,更加明确了要求,督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金华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