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四大特点 高龄化趋势加快

20.04.2016  23:52

     

      4月20日下午,省老龄办召开媒体通气会,邀请了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之声等14家媒体,向其通报了我省2015年老年人口及“十二五”老龄化发展状况、第四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主要成果和老龄事业发展有关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03万人,占总人口的20.19%,比上年同期增加38.95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5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3.40%,比上年同期增加24.88万人,增长3.96%。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16.08万人,占总人口的8.54%,比上年同期增加13.29万人,增长3.30%。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55.8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84%,比上年同期增加9.16万人,增长6.25%。9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9.2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6%。

      2015年,全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十二五”期间,我省老年人口净增195万人,年均增长率近4.6%。二是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十二五”以来,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净增34.74万人,到2015年底达到155.83万人,年均增长率达5.19%,人口高龄化发展明显快于老龄化发展速度。全省现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69.5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07%。随着人口高龄化,未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将进一步增加。三是老年人家庭空巢率持续保持高位状态。“十二五”以来,纯老家庭人口增加33.95万人,但所占老年人比例相对稳定,近五年平均为24.37%。2015年底,全省纯老家庭人口数为234.1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80%。四是老年人口发展不平衡。全省老年人口呈现东北高西南低的区域差异。2015年底,浙北和浙东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等市老龄化程度均超过20%,平均为22.27%;而浙西和浙南的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市,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平均为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