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要求支付赡养费23万余元

30.12.2016  19:03

昨天上午10点,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原告是一对老夫妻,大伯87岁,戴一顶皮帽,脸颊瘦削、颧骨突出,左侧面部有些浮肿;大妈78岁,短发、微胖,戴一副细金属框眼镜。

被告是他们的小儿子,50岁,穿一件灰色羽绒外套,人很清瘦。

起诉状是大伯写的,他口齿不利索,大妈代他读了一遍。据二老在起诉状中说,小儿子自2005年起就一直没有尽过赡养义务,他们年纪大了,几次生病住院,小儿子都不管不问,还经常为了房产的事上门吵闹,有一次甚至惊动了110。

我们十几年来多次苦劝、忍让,换来的却是更为激烈的吵闹,忍无可忍!”大妈说,他们这次起诉,主要有两个请求:一是让小儿子付清2005年至2016年拖欠的赡养费,每月1600元,共计23万余元;二是2017年起他们需要保姆服务,赡养费需增加至每月2500元。

对此,小儿子表示不同意。他说,父母年纪虽然大了,但身体硬朗,可以互相照顾,这些年来,他也经常带着老婆儿子上门探望,嘘寒问暖。老人出去旅游,他还会给钱。

我爸妈两个人都有社保,每个月养老保险有8000多块,还有房屋出租,生活方面可以说是绰绰有余。”小儿子顿了顿,接着说,“其实我的家庭现在是比较困难的。我有肺炎,失业了;老婆前几年生癌,家里积蓄用光,还背了一身债;儿子还在上大学,一年学杂费、生活费加起来,也要好几万……

他说,他和父母之间的关键问题不是钱,而是缺少沟通、没有交流,加上大儿子为了争财产,在当中挑拨离间,这才导致了眼下的局面。

爸、妈,房子我不要没关系,保姆你们也不用找,我愿意去照顾。但如果你们一定要那笔钱,我得跟哥哥平摊。”小儿子又转向法官,“希望法院能考虑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听到这里,大妈伸手点了点坐在旁听席上的大儿子,连连摇头:“这么多年来,都是大儿子照顾我们,带我们看病。小儿子以前也好的,可后来……

大妈说,从2005年开始,小儿子就来得少了,起初一年还来几次,后来就只让孙子上门看看,一年也不过三四次:“最近他也来过两趟,坐么又不坐,也不说话,说了就要吵架。老头子身体怎么样,他从来没问过一句。

她从随身背的帆布袋里掏出厚厚两叠医疗发票,高举着抖了抖,说,这些都是她和老头子今年看病的发票,住院期间,小儿子一次都没有来看过,更别提照顾了。

我不会冤枉儿子的,到这个地方也是没办法,赡养费一定要的。”一直默不作声的大伯忽然开口,没说两句就红了眼睛。大妈赶紧拉住他的手,让他别太激动。

二老当庭提交了户口登记表、病历本、医疗票据等证据。

小儿子一方,除了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书面证据,还找了三个证人,分别是他的表姐、姑姑和大姨子。

三个证人的说法差不多,都说小儿子家确实困难,虽然这些年没付过赡养费,但过年过节还是会去看望二老的。至于吵闹的事,不是小儿子要跟老人吵,是老人要赶他出来,才起冲突的。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你们这全是造假的话!”听到这些,大妈也坐不住了,“说他来探望我们,说我们赶他,你们谁亲眼看到了?

对此,三个证人均表示,没有亲眼所见,她们讲的事情都是听小儿子转述的。

小儿子反复强调,自己确实去看了爸爸妈妈,也零散给过他们一些钱:“做人要有良心,你们做事不公平,我心里也委屈的。”说完这句,他忍不住哭了。

二老仍然坚持要小儿子付清赡养费,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