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要盖房子,他偷偷去砍树

16.12.2014  12:50
临安法院依法判罚有力保护“青山绿水”       近日,临安法院判决了一起盗伐林木案。王某是河桥镇村民,今年8月,他的亲戚黄某说自家盖房子缺木料,叫他帮忙弄点木头。王某脑筋一转,打起了村集体山上杉木林的主意。他趁人不注意,到山上砍了8棵杉木。黄某说:“太少了,再弄点。”于是,王某又去砍树了,前后加起来一共砍了32棵杉木,然后以每棵100元的价格卖给了黄某。他们没有想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临安法院判决两人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临安法院已审结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涉环境类刑事案件7件10人;有效运行“环保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在天目山镇召开宣判大会,对4件5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集中宣判,为临安生态环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临安法院还出台了《关于为“五水共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全力支持“五水共治”工作的稳步推进,加强与治水办、建设、水利及镇街之间的沟通联系,利用“法官进综治中心”平台,联合多方力量,做好涉“五水共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