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重拳整治穿小城镇公路“道乱占”现象

17.02.2017  10:09

  201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全省经济社会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准确把握浙江省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的大局大势,审时度势,恰到好处地提出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浙江交通部门作为小城镇“道乱占”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迅速贯彻落实该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立即行动,主动担当,提出公路先行先试,从2016年12月1日起,率先开展以整治穿越小城镇公路(以下简称穿镇公路)“道乱占”现象为重点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打响小城镇“道乱占”整治的“第一枪”。截至目前,全省基本摸清了穿镇公路上的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建筑、乱竖牌“六乱”现状底数,已消除7229个穿镇公路“六乱”整治点。其中,丽水、绍兴的穿镇公路“六乱”整治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台州、衢州、金华完成率达85%以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谋布局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省委书记夏宝龙在2016年5月省委城市工作会议上亲自点题并提出“目标要高远、靶向要精准、出拳要迅猛、特色要彰显、建管要并重”的行动总要求。浙江交通部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和夏宝龙书记的总要求,将穿镇公路“道乱占”整治行动作为落实浙江“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系列组合拳、深化全省公路边“三化”、“两路两侧”、美丽公路建设的新招、重拳,与贯彻省委省政府“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决策部署等工作深度融合,狠下功夫,誓当铁军,补好穿镇公路路域环境这块“短板”,推动浙江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将该攻坚行动纳入2017年浙江公路八大民生实事之一,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要求各地将穿镇公路整治作为美丽公路建设重中之重,从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全过程开展整治,定准调子,挑好担子,沉下身子,甩开膀子,稳扎稳打推进穿镇公路“道乱占”整治。全省交通系统上下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形成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创新供给强保障


  按照小城镇环境“一加强三整治”的整治要求,从机构、技术、经费、队伍等多方面加强供给,有效解决“保障弱、推进难”问题。一是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省市县三级均成立小城镇“道乱占”专项治理组,抽调至少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专门出台小城镇“道乱占”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穿镇公路“道乱占”百日攻坚专项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穿镇公路整治的总体目标、工作阶段、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穿镇公路“道乱占”治理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是整治主体,构建起“一盘棋”抓整治的格局。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任务”四个到位。二是建立团队强化技术保障。按照技术先行、服务先至的原则,组织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面向乡镇一线干部的《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和《浙江省小城镇道路整治技术规范》(试行),为“道乱占”整治提供技术支撑。从“道乱占”专项治理和发展需求出发,采用层层推选的方式,组建小城镇“道乱占”治理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在各市、县推荐1-2名道路管理方面的技术骨干的基础上,组成了一支130人技术专家服务团,建立与地方整治需求相适应的服务机制。三是依托平台强化经费保障。省级财政以资金补助和地方债券相结合的方式,3年共安排总额为45亿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补助资金)。依托省级财政资金,盘活地方自筹资金,依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资金补助,解决整治经费不足的“瓶颈”问题。


  三、综合施策抓推进


  围绕省委省政府对“一加强三整治”涉及的18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穿镇公路“道乱占”百日攻坚整治三个阶段的细化目标,结合“五四三”行动、美丽公路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一是梳理排查抓任务。坚持点面结合,组织对纳入三年整治范围的1191个乡镇(街道)的穿镇公路开展“道乱占”整治点排查摸底。全省共排查1004条、2687.094公里穿镇里程的穿镇公路,排查出8901个穿镇公路“六乱”问题点位,并按照“一镇一表”,建立整治数据库。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治。按照“销号式整治、清单式管理”的整治要求,聚焦“六乱”整治点,充分落实责任主体、整治主体的工作责任,与“五四三”、美丽公路等行动同步治理,强力推进穿镇公路“道乱占”整治工作。考虑到“六乱”问题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且极易反弹,还涉及住建、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等其他部门,一些地区积极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协调好行动步伐,群策群力推进穿镇公路环境整治。诸如台州市紧绷“整治弦”,下属县(市、区)开展了“冬夜点兵”、“夜巡行动”、“凌晨行动”等整治行动,全力向小城镇公路“脏、乱、差”问题宣战;衢州市加快集镇道路改造,强化“六乱”整体治理,加快集镇路段“白改黑”,打造“最美客厅”。三是强化落实抓督查。将穿镇公路“道乱占”百日攻坚整治写入2017年对市、县交通公路部门年度考核表。通过施行分级考核体系,对各地穿镇公路“道乱占”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判和督查通报,促使各地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组织力量,持续深入到整治一线,开展广泛、深入的走访调研。联合省小城镇整治办定期、不定期开展“道乱占”整治督查,并总结经验、带回问题,形成督查通报。


  四、建章立制管长效


  各地按照小城镇建设坚持“三分建、七分养”的要求,充分借鉴公路边“三化”、“两路两侧”等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小城镇常态管理方式的系统性研究,推动包括穿镇公路在内的小城镇道路环境的长效监管。譬如,衢州市将穿镇公路沿线乱摆摊、乱竖牌、乱停车等问题整治内容列入新颁布施行的《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道乱占”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台州市制定了《台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道乱占”长效管理“街(路)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市111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乡镇领导“街(路)长制”。各乡镇(街道)按照“道乱占”治理长效管理难易程度,将辖区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其它道路和城镇重要节点四个类型,实行“一路一街长,一镇一作战图”,由乡镇(街道)领导根据难易程度分别担任街(路)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包干路段“道乱占”现状调查、制定“道乱占”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责任路段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任务及“门前三包”责任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日常整治、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形成长效管理。(浙江省公路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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