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 省公安厅 省交通运输厅联合通报开展“安全计量卫平安”专项行动情况

21.12.2017  18:22

      近日,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通报了开展“安全计量卫平安”专项行动的情况,2017年8月至10月,组织全省各级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对4344台执法用计量器具(1572台测速仪、2304台酒检仪、73台电子汽车衡、395台动态汽车衡)进行了自查。10月,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杭州市滨江交警大队、桐庐县公路管理段和富阳市公路管理段等4家道路交通安全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
      检查表明,我省大部分执法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均建立了计量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在用测速仪、酒检仪、动态汽车衡等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均达到100%,未发现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等情况。但也发现,部分使用单位未能正确管理、使用和维护执法用计量器具,对执法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的要求认识不到位,未能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下一步,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执法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计量法律法规和相关计量设备知识的培训,指导、帮助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账,加强对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证在用执法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同时,质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建立定期沟通、联络和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通过二维码等方式拓展计量检定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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