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停车费究竟谁买单?
日前网上有一段名为《女司机叫板交警,0元开走自己的车》的视频热播,围观群众纷纷拍手叫好。这究竟是一段讲述什么的视频呢?小编也好奇地点开了视频。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近日,视频中的主人公唐女士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因调查需要,被交警扣留在一家私人承包的停车场里放了17天,而唐女士到该停车场取车时,停车场却要求唐女士交1050元的停车费、代驾费。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一般不清楚其中“猫腻”或者是法律意识不强的车主朋友就会“乖乖”的交钱取车了,但唐女士则认为这笔费用是国家财政拨款给行政机构,由行政机构(交警部门)来承担停车费的,不应由车主来支付,所以她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在与停车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唐女士拨通了110请求警方介入,并找来了记者一起到交警大队投诉。最终,唐女士分文未出地取到了车,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随后在了解了下杭州“交警扣车,停车费”的情况,发现有不少本地的民众也曾遇到相似的停车收费问题。14年在萧山瓜沥镇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在通过交警叫来拖车,拖至停车场之后,最终产生了拖车费停车费共计700多元。车主对此表示十分纳闷,无法理解(来源:杭州某论坛)。另外小编的一个同事,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交警扣车,停在了望江路的一个停车场一天,最后缴纳了20余元的停车费。由此看来,这一类的事情在杭州也是屡见不鲜。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按要求停在了交管部门指定的停车场,事故处理完毕,车主来停车场取车被要求交纳停车费、代驾费的问题可以说是很普遍。那么这笔钱到底该不该掏?小编了解到其实早在2012年1月1日,我国实施的《国家行政强制法》第25条、26条就已经有明文规定:检测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也就是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收集证据需要扣押车辆,因此发生的车辆停车费和技术鉴定费应由交警部门承担,而非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即使该驾驶人在整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也无需为车辆停车费、鉴定费支付一分钱。所以这笔钱不需要车主自己承担,拒绝缴纳交警扣车时产生的停车费是有法可依的。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如果遇到停车场强制要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拒绝收费,维护自己的权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杜绝这种不合理的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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