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坠井事件调查组昨发布情况通报 开发商金隅公司昨天接受记者书面采访
《29岁孕妇下车时掉进无盖下水道深井 急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报道追踪
先前报道:
杭州29岁孕妇下车时掉进无盖下水道深井 急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都市快报讯(见习记者 刘抗)4日晚,下沙观澜时代云邸小区,一对年轻夫妻开车回家,车停好,怀孕7个月的妻子小任下车刚走一步,就落入一口窨井,老公小朱马上跳下去,也没把她救上来。消防队员赶到,从井中救出小任,但她与腹中胎儿已经身亡。
昨天,下沙开发区成立由白杨街道、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
昨天下午,就12月4日下沙观澜时代云邸孕妇坠井事故,记者向开发商金隅公司提交了几个问题,收到了如下回答。
12月4日,怀孕7个月的孕妇坠入观澜时代云邸一窨井内,经抢救无效身亡。金隅公司对此事故持什么态度?
金隅公司对此事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小组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在此事故中,金隅作为开发商,是否负有责任?
是否负有责任还需由公安机关调查认定。
事故发生地的窨井是否为化粪池?同样的窨井小区内一共有几处?
是化粪池,此化粪池是设在消防登高场边绿化带下面。该小区内共有5座化粪池。
小区交付时,事故发生地的井盖,安装的是窨井盖还是草坪井?该处位于消防登高场边缘,当初设计安装的井盖是否遵照现有的国家标准?
小区交付时间较长,安装何种井盖需复核当时的验收相关资料。小区交付前已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符合当时相关规范及标准。
当初金隅和物业进行移交时,是否有其它剩余井盖的移交记录?
在交付及维保期结束后都对现场使用的井盖进行了移交且资料齐全,没有剩余井盖。(前天公元物业深圳总部一位吴经理发来一份《关于观澜时代小区窨井意外事件的说明》,其中写道:接到业主反映井盖破损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观澜时代云邸的开发商,于5月20日上午用开发商移交时留下的备件换下了原已破损的旧窨井盖。”——记者注。)
金隅对此事故还有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吗?
金隅公司对此事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