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03.12.2015 18:2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基础条件平台: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0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将开展“十二五”省级科研基地的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省级科研基地基本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基础与设施、科研经费等四个方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截止2015年已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基础条件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地址:www.zjsti.gov.cn)进行,系统已经自动根据以往信息填充相关表格数据,请各单位使用原系统账户登录,核实、完善应填报的《科研基地调查表》并予以确认。
三、时间要求
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认真核实填报各项数据,确保调查表准确、真实和完整。请务必于2015年12月8日(周二)前将填报完成的《科研基地调查表》在线打印并盖章后,一式4份报送到省科技厅条件处。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和各依托单位积极配合,督促本地区的省级科研基地按时完成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 陈斌
联系电话:0571-87054046 13018908143
技术服务:虞亚轩
联系电话:0571-87054113 15868847359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厅条件处412室(邮政编码:310006)
附件1:省级科研基地调查名单
附件2:省级科研基地调查汇总表
附件3:省级科研基地调查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3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3.12.2015 1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