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磐安县加大市政设施建设

31.08.2015  19:58
  “十二五”期间,磐安县以创建文明县城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完善城市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加快城区“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工程建设,县城品位得到了较大提升。
  城市环境不断美化。据统计,近年来该县投资6.2亿元,完成城区拆除改造面积15万多平方米,建成新兴街、龙山、后坞等9个安置小区6.95万平方米;新增道路面积3.41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605个,成功整体挂牌出让龙山公园地下空间使用权并完成停车场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31.32公里,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文溪两岸、海螺街、花台山公园等地段亮化改造和城区路灯节能改造,路灯亮化率达100%;完成城区塔山、龙山、花台山公园改造建设工程,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74.34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8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18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9.57%。
  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升。该县投入环卫经费500余万元,对环卫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升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垃圾中转站1座,公厕20座,垃圾房46座,垃圾桶391只,果壳箱251只,各种环卫作业车辆20台;改造公厕5座,城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标准以上;安装了环卫车辆GPS定位系统,实行实时监控,达到精细化管理;投资2410万元实施台口生活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并通过无害化等级二级评定;对台口垃圾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购置高压隔膜压滤机1台,将渗滤液处理出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县环卫所全面实施清扫保洁标准化管理,推行清扫、保洁、清洗相结合的作业模式,主街道每两天冲洗一轮,成立自行车巡回保洁队,实行16小时巡回保洁;出台《磐安县城区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县财政每年拿出近30万元对社区进行奖补,由社区落实专人,对社区范围内所有道路、绿地、空地按四级以上道路管理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居民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密闭贮存、运输,日产日清,密闭清运率达100%。城区日产垃圾约100吨,全部运往台口垃圾填埋场处理。
  市容市貌管理不断加强。为了巩固创建成果,我县实行城管人员分片包干和错时轮值制度,做到换人不换岗、管理不间断。针对非法小广告易反复、难清理的现状,对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市场化承包,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开展综合整治,目前,我县城区主要道路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基本无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摆摊点等现象。(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