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司法局“五强化”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

22.10.2014  18:05

  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直接关系到以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兰溪市司法局创新矫正方法,采取“五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今年1-7月份,共接受法院和监狱委托的审前调查45件,已经依法按时反馈42件,另外3件正在调查中。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组织机构。 建立了由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负责人等组成的审前调查评估小组,通过“谈、访、议”等方式,分析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找准“服法点”,深入庭外监外调查、找准“感化点”,及时发现长处、找准“进取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司法局与各司法所深入宣传社区矫正审前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争取社会各方了解和支持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专门举办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业务培训班,系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浙江省实施细则》,提高对审前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素质,力求审前调查既符合相关规定,又能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审、矫”工作无缝对接。
   四是强化调查审核,确保评估意见和客观公正。 各司法所坚持全面调查的原则,按照审前社会调查的内容,多走访、多交谈、多思考,对被告人、罪犯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对调查收集的意见统一整理、综合评断,形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经社区矫正科及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向法院、监狱出具书面评估参考意见。
   五是强化档案管理,规范文档资料,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的信息管理。 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对法院、监狱等委托开展的审前社会调查函、意见调查表、社会调查表、调查笔录、村(居)委会证明、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规范文书制作,保证文书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