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五强化做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

30.11.2015  20:59

              莲都区森林消防工作以“落实责任、依法治火、强化宣传、抓好队伍、管好火源”为重点,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为打造 “两美莲都”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 层层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严格落实乡级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区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与村、村与户再层层签订森林消防工作责任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田头,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并层层抓落实,确保不将责任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

              二是强化法制建设。 突出依法治火,严格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浙江省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按照《莲都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乡镇级森林火灾管理预警机制。严格执行《莲都区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责任。严格落实常年禁火通告,依法严管常年禁火区。完善森林消防长效机制,确保森林消防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 制定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全区有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月“宣传月”、3月19日“宣传日”的活动平台,以及电视、广播、微博等新闻媒介,通过新闻报道、宣传车、宣传牌、宣传标语和文艺演出、送电影下乡、短信等形式,宣传森林消防知识。开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景区、进林区)活动,利用百姓能听懂、乐接受的方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消防工作良好氛围,努力构建森林火灾群防群控格局,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 总结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经验,完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区森林消防指挥部设立森林消防大队,下属设大港头、碧湖、老竹、丽新、双黄、黄村、仙渡7支中队。其他各乡镇(街道)和莲都林场、东西岩景区等按要求各组建1支森林消防队伍;并普及新型先进灭火装备,强化应急救援反应;大力开展扑火技战术培训和实战化演练,确保队员熟知扑火安全常识,安全、科学扑救森林火灾,每年每支队伍要求组织2次培训与演练,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五是强化火源管控。 加强野外生产用火指导,规范野外用火审批,减少农事用火隐患,未经批准严禁一切林内生产、生活用火;在防火期及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时段,组织足够的力量管好野外火源,发动乡镇、村干部、护林员等进山入林全天候巡逻,确保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林缘有人巡、坟头有人守,切实管住野外火源;强化对智障人员、儿童、老人等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火灾肇事;提倡文明祭祀新风尚,逐步改变农村上坟烧香烧纸习俗,坚决防止用火失控现象发生,努力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莲都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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