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内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26.05.2015 19:4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五年内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
访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卢子跃 |
法制日报记者谢台选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今年4月9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提出5年内在浙江省内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近日,就宁波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做法,宁波市市长卢子跃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专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卢子跃表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知法、尊法、施法,政府依法行政就像是列车行驶在铁轨上,决不可逆向行驶。” “如有必要我也会亲自出庭应诉” 卢子跃说,我刚来宁波时,看到一组数据:2013年,宁波市两级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07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49件,败诉率为9.6%,比上年同期上升2.3个百分点。在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6%。在这一组数据中,我发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履行职责不够到位、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案件数量比较多。同年11月,宁波召开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联席会议,我在会上强调:要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和败诉率,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如有必要,我也会亲自出庭应诉。 那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义何在? 卢子跃对此表示:一是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既可增强行政首长的法治观念,对提升行政机关的法治观念也有促进作用。 二是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履职能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对本地本部门的人员有更好的示范作用,可以起到推动学习、规范行为的作用。 三是有利于减少涉诉信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仅是尊重群众诉讼权利的具体体现,也为行政首长与群众相互了解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化解群众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有利于推进全社会法治化进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是对法律的尊重,会在全社会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推动效应,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氛围,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 据了解,历年来,宁波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宁波论坛、四明学堂,都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去年12月,宁波市委作出了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决定。之后,市政府立即研究部署制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一项重点议题就是研究如何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问题。 在谈到宁波市政府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上有哪些举措时,卢子跃介绍说,目前,宁波市政府已研究确定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从今年起,每年不少于10次,邀请省市高校知名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专门讲解,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年进行2至3次集体学法。 在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面,今年已经组织了4次,内容分别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途径、新行政诉讼法对政府工作的影响与对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在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层面,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轮训。去年,组织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等专题培训,并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举办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与诉讼专题培训班。今年,准备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举办培训班。 在全体公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层面,推进全面学法和考试考核。制定了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在“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上开辟“政策法规”专栏,设置了学习课件40多个、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题库350题。公务员在网上考试实行一人一卷,3万多名公务员参加了考试。 卢子跃指出,在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过程中,市政府要继续抓好学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要带头学法用法。 “2020年力争七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据介绍,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各级政府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等方面力争走在前列,切实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为此,卢子跃指出,宁波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客观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比较有利的条件。近几年来,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去年2月召开的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今年1月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宁波市连续两年做了典型发言;在2013年、2014年两年浙江省政府对各设区的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宁波市一直是优秀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宁波市也走在了全省前列。这是我市提出五年内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实践基础。 卢子跃强调,宁波市委已经作出决定,提出到2020年,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在以下七个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努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委党内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地方科学民主立法,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地方法规规章;三是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四是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基本形成科学合理的司法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基本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依法治理格局;六是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基本形成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七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学专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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