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教育局“五举措”力促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20.10.2015  21:19

一是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制。成立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食堂重大事项需由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二是落实学校食堂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各类事件(安全、停水、停电等)处置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按学生伙食标准备足应急食品。

三是实行学校食堂民主管理制。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膳管会,每学期召集一次以上膳管会人员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协调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是加强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做好学生餐原材料定点采购及验收工作,及时按要求在网上公布原材料的采购品种、数量、金额;豆制品、肉、冷冻食品、水产品、调味品及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提供品种多样、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饭菜,通过各种方式对食堂每周菜谱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食堂成本独立核算,食堂收支除零星开支外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付。教师餐、学生餐、爱心营养餐等按成本分别核算,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食堂的结余款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是健全学校食堂监督机制。食堂账每季度及时上报到计财科,每学期在学校教代会上进行公示,财务列入该县教育局对学校内审必审内容,并纳入该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