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宗局“五个着力”进一步深化宗教团体建设工作

16.03.2017  20:38

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团体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宁波市民宗局从依法管理、班子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宗教团体建设工作。

一是着力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新申请成立的宗教团体认真审查,严格按程序办理筹备申请和成立登记手续。督促宗教团体按要求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做好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相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按时换届,宗教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宗教部门和民政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二是着力班子建设,提升领导能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与宗教团体班子成员的结对联系,定期开展走访、座谈。以读书会、专题培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为平台,教育引导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自觉拥护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团体负责人约谈和考核制度。以约谈解决问题,以考核衡量使用。通过结对联系、教育引导和约谈考核等,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队伍。

三是着力制度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学习、会议、人事、财务、资产、外事、决策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督促宗教团体履行对教职人员的管理职责,及时对违规教职人员予以惩处。

四是着力人才培养,提高综合素质。指导宗教团体加强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政治培训、宗教学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宗教人才培养模式,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支持宗教团体办好各类宗教院校,优化办学体制,提升办学质量。以宗教教职人员中青年骨干培训班为载体,加强宗教界中青年骨干队伍及团体班子后备力量建设,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

五是着力服务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养老服务等公益慈善活动。鼓励宗教团体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