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组织 和管理事项的通告

26.04.2016  17:27

关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组织

和管理事项的通告

 

为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五一”小长假期间调整市区部分道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西湖景区及市区交通组织措施

根据我局《关于2016年春季旅游旺季双休日期间交通组织事项的通告》所明确的事项,“五一”小长假期间,将继续实施高排放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环保行动”,即每天的8时30分至17时,北山路、南山路、杨公堤等环湖道路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西湖景区区域内道路实施小型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将实施西湖景区南线单循环和视情实施北线单行线、潮汐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并视情对武林商贸区、湖滨商贸区等周边道路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等措施。

二、进出城交通组织措施

五一”小长假期间,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高架道路道路通行情况,封闭部分上匝道;

(二)根据杭甬高速通行情况,封闭德胜、彭埠收费站入口;

(三)美政路实行机动车由复兴路至复兴南街单向通行,禁止所有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并视情将单行线范围延伸至之江路口;

(四)在天目山路军民桥路口采取禁止机动车西向北左转、东向东掉头的措施。

三、绕城公路交通组织措施

五一”小长假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及天气情况,视情关闭绕城公路收费站部分或全部进口。

采取上述交通组织措施后,部分区域仍发生车辆阻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采取应急交通组织措施。

四、关于“错峰限行”通行规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精神,“五一”小长假期间,不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并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西湖景区。小型客车可在黄龙体育中心、西溪天堂(紫金港)换乘中心实行免费停车(须凭换乘公交凭据)换乘。

特此通告。

  附件.zip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