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首发“禁驾”限制高消费令促执行
29.03.2016 10:16
本文来源: 法院
“这是车钥匙,我把梅某的奥迪汽车送过来了。”日前,迫于 “禁驾”限制高消费令带来的压力,被执行人梅某只能同意拍卖其汽车,派人将车从杭州送到云和。该车随后进入评估拍卖阶段。
这是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开出的全国首张“禁驾”限高令,首次将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纳入高消费行为限制范围。根据生效民事判决书,梅某应向申请执行人章某履行40万元付款义务。云和法院已于2015年12月3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梅某至今未履行。为此,云和法院今年3月18日作出限制高消费令。
三个工作日后,梅某委托人把车送到云和法院。这张“禁驾”限制高消费令充分显现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执行难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许多有履行能力的人也不愿主动履行义务,面对法院执行时不是躲就是拖,申请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维护。近年来,经常有当事人举报被执行人一直驾驶汽车,法院查询后却发现汽车并不是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车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云和法院经分析认为,这些“老赖”很可能确实有车,只不过将车转到了亲戚或朋友名下,自己依然享受汽车驾驶权。
针对这一现象,云和法院尝试扩大限制消费的范围,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轿车,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以达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效果,有效保障申请人利益。
本文来源: 法院
29.03.2016 10:16